17日,记者从市工商局广告处获悉,2015年,我市广告发布实行大众传播媒介“三级审查”和“三级行政约谈”制度,违法广告投诉量大幅减少,全年违法广告数量和违法广告条次全省最少。
2015年以来,市工商局认真开展违法广告整治行动,先后开展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清理、节日促销广告、农资广告、医药保健品广告整治行动,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34件,罚没款入库89.72万元。我市大众传播媒介也认真整改广告发布内容,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切实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制,实行广告发布“三级审查”制度,即广告审查员负责广告审查具体工作、广告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广告复查、分管领导负责广告审核。目前,全市大众传播媒介已全部建立了广告“三级审查”制度。
市工商部门充分利用监测网,提高广告日常监督大数据水平。以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广告监测数据、省工商局《广告监测通报》及市工商局日常检测监测数据为重点,通过“三级广告监测网”,对我市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实时监管、跟踪监测、公开曝光,并实行“三级行政约谈”制度,即工商局领导与大众传播媒介领导约谈、广告处与大众媒介广告负责人约谈、广告监管人员与大众媒介广告审查员约谈。截至目前,我市违法广告违法率和数量全省最少,得到国家、省工商局的一致好评。
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广告法》,市工商局广告处采取多种方式,让大众传播媒介了解新的《广告法》,并逐条落实。工作人员还深入到我市各家媒体现场检查指导广告发布工作,使得媒体在一个月内彻底整改自查自纠。去年三四季度,全市媒体发布违法广告数量每月呈不低于85%的下降趋势。市工商局广告处还积极扶持优秀广告项目,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我市3家媒体5个项目已推荐至省工商局。
据统计,2015年,我市共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33件,监测媒体广告143899条(次),依法认定涉嫌违法广告739条(次),违法条次比去年下降5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