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广告处了解到,近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1994年广告法颁布20年以来的首次修订,修订幅度大、涉及范围广,在原有49条的基础上修订为75条,填补了现行《广告法》的很多空白。新法很多规定切中要害,剑指广告活动中各种乱象。广告处相关负责人结合我市相关情况,对新法中新增的部分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明确界定虚假广告情形
现行《广告法》一个突出问题是虚假广告认定标准不明确,有效惩治虚假广告的法律依据不完善。我市工商部门去年查处的127件违法广告中,就少有涉及虚假广告的案件。新法对虚假广告作出明确界定,规定广告内容虚假及内容引人误解均属于虚假广告,同时列明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下一步,我市将依照新法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
新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任何人不得代言药品广告
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影响广告业健康发展,损害社会经济秩序。为整治虚假广告乱象,新《广告法》明确了无论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还是发布者、代言人,只要和虚假广告沾上边,就要承担责任。
新法还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明确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曾经为虚假广告代言受到行政处罚的人,3年之内不得再为广告代言。
对于药品广告,新《广告法》增加了任何人不能代言的规定,要求药品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必须显著标明禁忌和不良反应。
发垃圾短信要受罚
垃圾广告短信一直是困扰老百姓(603883,股吧)的难题,新《广告法》明确,乱发垃圾广告短信将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而有利于在根本上掐断垃圾广告短信的源头,让人们摆脱被骚扰之苦。
新《广告法》新增了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如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等。
新《广告法》加大了对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两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广告法》剑指行业乱象
酒类广告
禁现饮酒动作,禁止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内容。
烟草广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等内容。
房地产广告
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内容。
互联网广告
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若不能一键关闭,将被处以5000~30000元罚款。
教育、培训广告
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