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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传单冒充罚单 另类营销惹人反感
已有 156 次阅读 10年前 标签: 广告传单 罚单 另类营销

  原标题:粗看是违章罚单细看是广告传单

  网友吐槽:谁来管管这种另类营销

  一张“处罚通知单”吓得车主以为自己违停,仔细一瞅,竟是商家的广告传单。如此“任性”的营销手法,到底合法吗?

  让人哭笑不得的“罚单”

  16日中午,网友DJ向本报微信平台反映:“今日在车上发现这张罚单,吓我一跳,还以为是真违章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商家的宣传单,做成这样,实在不妥。”

  DJ说,当天上午10时许,他把车停在颐高数码广场的停车场内,逛了一圈回来,竟然看到一张“处罚通知单”贴在车玻璃上。“车停在商家的停车场里,咋就违章了呢?”DJ顿时蒙了,赶忙核对单子,结果让他哭笑不得。

  当天明明是5月16日,单子上的日期却写着5月18日,而且停车路段竟然是长虹路,就连车牌号都不是DJ的车牌号。再一瞅处罚理由,竟然写着“室内有大宅,中心有旺铺”,处罚结果更惊人:限一个月内持本单至某商贸城营销中心接受礼品处罚及专属垂询!

  原来,这是一张打着“处罚”幌子的广告宣传单。

  另类广告惹人反感

  记者仔细对比发现,交警部门的违停罚单叫《违法停车告知单》,单子上有单号、车辆牌号、车身颜色、车辆类型、号牌颜色、违法停车时间、违法停车地点、违反的交通法律具体条款等项目,并加盖交警部门的公章。

  而商家的这张“处罚通知单”,却标注着车辆牌号、车身颜色、车辆类型、停车时间、停车地点、处罚理由、处罚结果等项目,加盖的是某商贸城营销中心的印章。

  17日,本报官方微博将这张任性的广告宣传单贴出,一时间,网友们纷纷指责商家的营销手段“太过了”。

  网友@熊关慢道表示:“营销流氓到极致。”@襄阳刘涛评论称:“好吓人的营销策略。”@小谢说:“做这样‘吓人’的广告,我肯定不会去消费的。”

  部门表示难处罚,律师认为商家违法

  这样的营销方式合法吗?交警、工商部门能同意吗?

  记者咨询交警部门得知,商家“单子”上的名称、内容、结构与交警部门的违法停车告知单都不一样,而且没有加盖执法部门公章,并不属于伪造罚单,交警部门无法对商家采取强制措施。只是如此做法有些混淆视听,交警部门希望商家立即停止这种另类宣传行为。

  对于这种“罚单式”广告,市工商局商广科工作人员表示,商家为了达到广告效果,模仿交警部门开罚单的广告宣传形式的确欠妥,但广告单上的具体内容并无违法之处,所以并不能对其进行处罚。但是,工商部门将对商家进行劝阻,引导其采用规范的广告形式进行宣传。

  而一位资深律师明确表示,商家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罚单是由国家统一下发的法律文书,卖家模仿罚单张贴广告的做法涉嫌模仿法律文书,扰乱了交警部门的正常执法,误导了市民。《广告法》第四条有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这种模仿违停罚单的做法是典型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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